为保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开展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等有关法令,不可靠实体清单作业机制根据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则》第二条、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法令法规,决定将护盾人工智能公司(Shield AI,Inc.)、内华达山脉公司(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)、赛博勒克斯公司(Cyberlux Corporation)、边际自治运营公司(Edge Autonomy Operations LLC)、Group W公司(Group W)和哈德森技能公司(Hudson Technologies Co.)等6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,并采纳以下处理处理办法: